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
关于印发《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目录》的通知
琼林〔〕319号
林农
公众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活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只允许在一般控制区内开展,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特许经营规划要求,并列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目录》范围之内。
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前置性审批,本着生态优先、稳妥推进、控制规模的原则,建设项目需经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省林业局将制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流程》,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审批的依据。
四、热带雨林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一般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特许经营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本批公布的特许经营目录共分9类47种,今后可根据实施情况、社会需求和管理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目录(第一批)
类别
项 目
一、服务设施类
访客中心、博物馆、展示中心、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商业广告。
二、销售商品类
商店、书屋、货摊。
三、租赁服务类
汽车、自行车、房车、帐篷、望远镜、服装、解说设备。
四、住宿餐饮类
餐饮店、驿站、民宿。
五、文体活动类
漂流、攀岩、滑翔、蹦极、商业摄影、商业演艺、体育赛事、婚庆活动、森林光影空间艺术展现。
六、生态体验
度假康养类
生态旅游、生态体验、森林康养、休闲度假。
七、科普教育类
生态科普、自然教育、向导、导游、解说、培训。
八、旅游运输类
摆渡车、观光游览车、游船、观光直升机、低空观光飞行器。
标识类
在纪念品、社区居民生产的农林产品以及从国家公园内生产的空气、纯净水等商品包装上使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标识或海南长臂猿标识。
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
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林草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省纪委监委驻省资规厅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11月8日印发
文件来源:海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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