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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口罩出口篇)

时间:2018-08-25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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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口罩出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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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口罩出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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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申报条件

1.报关前提条件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2.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中国海关无特殊资质要求。

3.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目前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针对防护物资的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

5).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4.出口退税

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中美关税排除加征

美国企业可申请排除口罩进口加征关税,但是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获准豁免。详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ustr.gov/。

5.明确口罩分类

国外按照用途一般分为个人防护和医用两类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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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1.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2)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3)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4)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5)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6)产品批次/号(外包装)。7)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8)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9)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2.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中国海关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但一般进口国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三证,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疗器械相关,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2)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3)厂家检测报告。生产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自行出口,如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进行出口销售。3.内贸企业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资质1)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2)向 商 务 部 门 取 得 进 出 口 权 。3)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4)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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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口罩准入条件

1.美国: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1)个人防护口罩:必须取得美国 NIOSH检测认证,即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

2)医用口罩:须取得美国FDA注册许可。

2.欧盟:必要条件:提单、箱单、发票

1)个人防护口罩:个人防护口罩的欧盟标准是EN149,按照标准将口罩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类别。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CE认证是欧盟实行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对应的欧盟标准是EN14683。

产品在欧盟销售需要出具欧盟自由销售证书 Free Sale Certificate,有了CE标志并进行了相关指令中要求的欧盟注册后,中国的制造商出口欧盟不需要自由销售证书。

3.日本:必要条件:提单、箱单、发票、日本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1)个人防护口罩:口罩包装要求

包装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中文翻译:病毒拦截)99%的字样

PFE:0.1um微粒子颗粒过滤效率

BFE:细菌过滤率

FE:病毒过滤率

4.韩国:必要条件:提单、箱单、发票、韩国进口商营业执照。

个人防护口罩标准:KF(Korean filter)系列分为KF80、KF94、KF99执行标准规范MFDS Notice No. -69.韩国医疗器械准入的法规门槛,基本分类为I、II、III、IV类,持证为韩国公司(License holder),韩国收货人需要到韩国药监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 提前备案进口资质( 没有不行) 网址:www.kpta.or.kr。

5.澳大利亚:必要条件: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须通过澳洲的TGA注册,符合标准规范:AS/NZS 1716:,此规范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呼吸保护装置标准。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简写,全称是治疗商品管理局,它是澳大利亚的治疗商品(包括药物、医疗器械、基因科技和血液制品)的监督机构。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类,Is and Im, IIa, IIb, III类,产品的分类几乎和欧盟分类一致,如果产品已经获得CE标志,则产品类别可以按照CE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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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注册、认证简要办理流程

1.美国NIOSH认证

需按照NIOSH的指南实施,企业需寄送样品至NIOSH实验室实施测试,同时提交技术性资料(包括质量体系部分资料)至NIOSH文审,只有文审和测试都通过,NIOSH才核发批文。NIOSH将其认证的防颗粒物口罩分为9类,具体的测试则由NIOSH下属的NPPTL (National Personal Protective Technology Laboratory) 实验室操作。主要测试指标包括呼气阻力测试、呼气阀泄漏测试、吸气阻力测试、过滤效率测试。

2.美国FDA注册

3.欧盟CE注册

4.日本PMDA注册

1)准备阶段。确定产品分类(I,II特殊控制,II类控制,III,IV)和产品JMDN编码,选择MAH(日本持证方);2)制造商向PMDA注册工厂;3)II类特殊控制产品向授权认证机构PCB申请QMS工厂审核,其他II类产品和III类IV类产品向PMDA申请QMS工厂审核,并获得QMS证书;4)申请Pre-Market Apporval证书,II类特殊控制由PCB发证,其他II类产品和III类IV类产品控制由MHLW(厚生劳动省)发证;5)支付申请费用;6)注册文件整改,注册批准;7)所有类别产品均需要MAH向RBHW(厚生省地区机构)进行进口通报注册后才能进口销售。5.澳大利亚TGA注册依据Australian Therapeutic Goods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2,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 类,Is and Im, IIa, IIb, III类,产品的分类几乎和欧盟分类一致,如果产品已经获得CE标志,则产品类别可以按照CE分类。如果已经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签发的CE证书,是可以被TGA认可的,并可以作为满足澳大利亚安全法规的重要注册资料.

各国口罩技术标准

*以上技术标准如有动态调整,以相关标准管理机构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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