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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女人的尴尬处境

时间:2021-06-04 18: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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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女人的尴尬处境

很多人说结了婚的女人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细细想来确实是这个道理,刚结婚还没有完全融入新的家庭。没有摸清婆婆的脾气,和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说话难免小心翼翼。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回娘家已经成了客人,特别是父母不在的。

但是比这个还要尴尬的就是那些农村的离婚女人。农村的宅基地,父母的财产,都是哥哥弟弟的,女儿什么也分不到。虽然法律上人人平等,但是传统习俗一时难以打破。再说哥哥弟弟娶个媳妇不容易,女儿怎么开口去分那一点财产。

我们一道街,阿云前几年和自己的前夫离婚了,带着一个女儿。离婚好像就分得五六万块钱,养活一个女儿是远远不够的。前夫家是不能住了,就住在娘家。时间长了哥哥嫂子的脸色就不好看了,父母也催着她再嫁。每次给女儿买东西,也有自己侄子侄女的一份。

但是五六岁的小孩难免吵架,一吵架侄子侄女就说这是我们家,你们滚出去。女儿也不甘示弱,说你们平常吃的东西都是我妈妈买的,饭是我妈妈做的。阿云听到这些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小孩子都是无心的。

最后她下定决心在小镇上买了一个两室一厅,简单装修后就搬了出来。我们小镇的房子很便宜,才1000块一平方。离我们村很近不到十里地,便宜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不太好。周围也有小超市,也有幼儿园。但是住在那里和住在我们村里也没有多大区别。

1000块一平方,阿云的房子大概70平方,简单装修添置家具后也不过10万。村里人都说她傻,还不如努力存钱买到城里。但是城里的房子5000多一平方,她什么时候才能买的起呀。自从有了房子父母也没有催她再嫁,因为她和女儿好歹有了自己的窝。

女儿上一年级,星期天就送奶奶那里,阿云也可以找个工作。阿云的房子买在再婚前是明智的,如果再婚后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总不能10万块还做个财产公证,就算再嫁自己也有底气,而不是总是吵架回娘家。再也不用看哥哥嫂嫂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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