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文县公安局决定从3月30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严禁机动车在城区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随意变更车道或不按车道行驶;
二、严禁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载货汽车、客运三轮摩托车进入限行路段和区域;
四、严禁城乡客运小面的随意游街揽客行为;
五、严禁工程运输车私加护栏、装载超速、超重、超高或者抛洒遗漏上道路行驶。
违反以上规定的机动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从严从重处罚。对于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执行职务的,按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文县公安局
3月27日
监制:屈国祥
编审、校对:张励雄 张露熹
平安文县 智慧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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