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分享“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注会考试成绩12月20日已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在疑惑,可参考下文解决,具体内容如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五条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条财政部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第七条本办法自6月3日起施行。8月28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5号)同时废止。
如果觉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