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讯鼎唐网
一个始终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创公众号
值得您的关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17号)、《余杭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文广旅体[]10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旅游企业和有关镇街(平台)。
其中组织区外团队来我区收费景区(点)旅游或住宿的旅行社申请招徕游客奖励项目的,可为区外旅行社。适用此项奖励政策的旅行社需在年初与余杭区文广旅体局签订《承诺书》;景区团队价格不得低于20元/人次)。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一款“支持文旅产业规划推广”需提供的材料:
1.政府采购相关材料(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2.编制规划或市场策划的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规划文本或策划文本(含专家评审意见)
4.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6. 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二款“鼓励镇街(平台)积极宣传本区域内的旅游整体形象、旅游资源以及旅游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宣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明台账
3.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5.《镇街(平台)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申报表》(附件2)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三款“鼓励镇街(平台)举办各类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活动”需提供的材料:
1.相关文件、活动台账等
2.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费用结算清单
3.旅游推广活动方案
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5.《镇街(平台)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申报表》(附件2)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四款“鼓励旅行社向余杭区输送团队”
1.游览景区部分需提供的材料:
(1)《余杭区招徕游客奖励申报表》(附件3)
(2)景区系统生成并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扫描游客数统计表。如学校组织18周岁以下的学生旅游团队,还须出具由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团队信息统计表》(附件4)。如亲子团队中有未满18周岁的游客和其他特殊游客(包括临时身份证人员、港澳台胞、外籍人士)须提供《特殊游客信息统计表》(附件5),并由景区盖公章。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4)《招徕游客汇总表》(附件6)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赴余杭团队游客行程单(需有时间、人数、行程、导游等信息)
(7)景区出具的门票购买发票复印件(发票上需标注人数、单价、天数及金额等内容),发票与行程日期相符。
(8)供应商合同(与景区的合同)、旅游合同。如存在地接社的,还需提供地接社的合同。
2.入住酒店部分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余杭区招徕游客奖励申报表》(附件3)
(2)《招徕游客汇总表》(附件6)
(3)赴余杭团队游客行程单(需有时间、人数、行程、导游等信息)
(4)《行程回执单》(附件7)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旅游饭店出具的住宿发票复印件(发票上需标注人数、单价、天数及金额等内容),并能提供一团一行程一回执一发票,发票与行程日期相符。
(8)酒店游客身份证登记系统游客信息复印件,并由酒店盖公章确认;港澳台胞、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通行证)复印件,并经酒店盖公章确认。18周岁以下人员须提供由酒店盖章的《特殊游客信息统计表》。(附件5)。
(五)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五款“提升旅游企业品质”、第六款“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第七款“鼓励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第八款“鼓励创建“新十百千”和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第九款“鼓励创建国家A级旅游厕所”,需提供的材料:
1.评定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其中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五款第二项“对引进全球酒店集团50强的旅游饭店奖励”需提供的材料:
1.《引进全球酒店集团50强的旅游饭店奖励申报表》(附件8)
2.品牌经营权相关证明文件
3.相关资质评定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申报项目为细则支持内容第五款第三项“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旅行社”需提供的材料:
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时间
全年申报工作分二次进行。第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八月底前,第二次申报为次年一月底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补助)资格
1.经查实,由于企业行为造成群众投诉至旅游主管部门,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
2.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
3.旅游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享受余杭区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
除另有约定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在本细则实行期间,因注册地变更等导致企业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时,企业须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五、资料提交
符合申报细则支持内容第一款、第八款、第九款项目报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规划与宣传推广科 联系人:孙海明 ,联系电话:89161863。
符合申报细则支持内容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项目报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规划与宣传推广科 联系人: 王近园 , 联系电话:89286266。
符合申报细则支持内容第五款、第六款的项目报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与行业安全科 联系人:吴虹 ,联系电话:89177166 。
符合申报细则支持内容第七款的项目报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形象推广中心 联系人:王力 联系电话89161859。
中企讯(浙江)-项目部
9月11日
*联系我们
北京: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6层613室
业务咨询:13601242728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18E室
业务咨询:18121133633
浙江:杭州余杭区欧美金融城T5幢1020室
业务咨询:18500075845
E N D
您已阅读
分 秒
转发只需1秒
中企讯-鼎唐
为客户创造
价值为己任,
以引领行业新风为使命!
全国只有不到30 %的企业注意到了
政府扶持资金申请的好处
为此他们的企业在政府的帮助下蒸蒸日上!
您还不关注吗?
如果觉得《【杭州通知】关于申报度余杭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