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法史点滴 | 中国古代法学世界观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世界观的崛起

法史点滴 | 中国古代法学世界观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世界观的崛起

时间:2021-08-19 11:56:49

相关推荐

法史点滴 | 中国古代法学世界观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世界观的崛起

玄学,最初是指魏晋时期研究“三玄”(即《老子》、《庄子》、《周易》三书)而得名的专门之学。后玄学家们用老庄道家学说来解释儒家的经典,提倡尚自然,笃名教,极力糅合儒道两家学说,遂形成了一种新的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其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学世界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第一,玄学对西汉以来的封建名教进行了重新审视,对其种种弊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从而动摇了其正统的权威地位。名教,狭义上是指以正名定分为主的封建礼教,并随着两汉儒、法思想的逐渐合流,以及礼法结合的程度日益加深,至魏晋时候,名教一词的含义已日益扩大,除包括儒家的礼之外,还包括了整个法律制度。

但西汉中叶确立起来的封建名教,至魏晋时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儒家视名教为“道”,并强调“道之大源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但是,东汉末年的社会动荡和民不聊生等现象,使得正统的儒家名教无法制止,甚至连刑名家的一套法术也无所用其技。

在这种背景下,玄学家强调支配宇宙万物的并不是“天”,而是“道”,道是“万物之宗”,道“任自然”而无为,并据此“蔑视礼法”,他们从“天道自然无为”的观点出发,认为一切立法制度都是“有为”的产物,都是违背自然之性的,他们认为“有为”是人的有目的的作为,必以同于己者为异,异于己者为非,必然要引起是非之争。因此,正统儒家学说那套纲常礼教、仁义道德是一套虚伪的说教,应该受到蔑视。

第二,玄学对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法的目的问题做出了深入的解刨。他们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发展着和变化着。因此,制定法律的目的才是最需要注重的,为了这个目的,法律根据具体情况也是要加以变化发展的,而这种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就是“理”。并进一步强调,虽然法律有它自己的形式和具体条文,但它如果与“理”相悖,则不能固守法律条文,而要用理的精神去指导司法实践。

第三,对君主专制政体进行了检讨,提出了“无为而治”的主张。按照儒家的国家学说,君主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最高代表,有绝对权力。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对君主权力的实施问题,统治阶级中是有不同意见的。“无为而治”作为一种政治法律观点,主要点在于限制君主权力的不加节制。

玄学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其政治上的目的,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主张君主“法自然”,拱手无为,反对君主察察为明,转依刑罚威势治理国家;其二是要求君主“恩任令物”,推恩于臣属。因此,这种“无为而治”的实质,就是要求君主无为,实行大臣专政。

※责任编辑:何凯。

※版权声明:本号除明确注明出处文章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如涉及着作权等其它知识产权问题请及时告知。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是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首家省直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始终坚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目前已成为河北省内律师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且在省内多个地区设有分所。

联系电话:0311-87628288/87628298

传真:0311-87628299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386号

邮箱:sanheshidai@

如果觉得《法史点滴 | 中国古代法学世界观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世界观的崛起》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