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于10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与此同时,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而且,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只需备案一次。该通知自今年11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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