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常开车的人,难免会碰到一些意外。
轻则车子刮伤,重则可能撞到人。
不小心撞到人,作为当事人一定淡定不了。如果倒霉点,再碰到“碰瓷专业户”,那就更难办了。
出于不安和愧疚,盲目垫付医药费甚至被讹钱的人,不在少数。
但是车主宝宝们千万别忘了,你可是有车险的人,有保险公司帮你转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呀。
冲动垫付医药费,只会让事情越来越麻烦。
从原则上来说,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人,不管责任在谁,我都不建议垫付医药费。
为什么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规定:
换句话说,交通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的第一要务是抢救。
所以咯,车主一般不需要担心,不垫付医药费耽误伤者治疗
而且只要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支付伤者的抢救费用,钱不够的话,社会救助基金会进行垫付。
车主也不用瞎操心...
二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垫付有风险,扯皮两行泪。
如果是出于歉意,把医药费给垫付了,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万一后期出现翻脸不认账的情况,也方便维权。
现实中有太多车主不是主责,垫付完医疗费,拿不回来的情况了。
如果主责在车主,垫付医药费没有收据,保险公司也不会报销。
万一不幸出了事故,首先打给120,救人是第一位的。
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最好不要去挪动伤者的身体,避免二次伤害。
接着打给122,喊交警,为日后责任判定保留证据。
最后打110和保险公司电话,车主留在原地等交警来。
交警来了以后,可能会扣车,这时车主可以把需要的资料给他。
对了,车子的拖运费用不需要车主掏钱。如果有人收费,可以投诉。
交警扣车、拖车,都是用来调查取证的,这部分的费用,于情于理都不该车主出。
所有事情解决完,要不要去医院看伤者?
宝宝们,这个问题,得想好。
这个时候,伤者家属一定处于情绪最激动的阶段,不管是谁的主责,车主都可能成为出气筒。
换位思考下,其实也可以理解...
冷静一下,最好是回家等交警的通知。
等15个工作日后,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
拿到车后,就等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只要交警把责任划定了,那就好办了。
责任划定后,如果是车主的主责,就可以去医院看望伤者了。
犯错要承认,挨打要立正。自己的锅,哭着也得背完啊。
这时候,如果对方接受了调解,也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自然会把发票给车主。
你拿去保险公司报销,签完字就可以拿回行驶证。
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只能走法院程序。
敲黑板,无论是哪种情况,都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
所有赔偿,都有完整的赔偿标准。对于伤者开出的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不要私下轻易答应。
放在台面上解决,对双方都好。
三
总而言之,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自然得担事故责任。
交警和保险公司当然比车主专业,更能理性判断出,责任在谁、该不该赔、该赔多少。
如果遇到碰瓷的情况,千万别选择私了,不仅伤财还伤心。
总而言之,对交保费的投保人来说,多了解保险的理赔流程,总是好的。
在事故发生时,至少能不慌不忙的处理,也不至于因为惊慌失措误了事儿。
不然很吃亏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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