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芜湖经开区法院吧
我和老陈协商好了
欠的9000元钱马上就还他了
你们能不能把“老赖”名单下掉
公司旅游就我一个人坐不了飞机
太丢人了……”
近日,“失踪”多日的被执行人胡某向经开区法院执行法官打了这样一通电话。
陈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胡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4万元,约定了还款期和利息。然而,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胡某却未能还款,经陈某多次催要尚有9000元及利息未支付。陈某遂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玩起“失踪”,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法院传票传唤也未能按期到庭,法院干警现场调查,上门走访也未发现胡某在家。面对这个情况,法院对胡某限制消费并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予以信用惩戒。
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半年后
胡某因为出行受限
主动联系陈某商量如何还钱
并请求法院屏蔽失信名单
法院在确定陈某收到微信转账后
删除了对陈某所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
近年来,经开区法院进一步加大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从强制性上做文章,灵活运用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拘留等措施,一大批此类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经开区法院赵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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