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博山区关于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博山区关于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时间:2019-12-03 11:57:57

相关推荐

博山区关于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全区广大农药经营者及拟从业人员: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凡在我区境内原有的和新申请从事农药经营的农药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都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现将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期办理单位未依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二、限期办理时间限期于10月1日前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10月1日后,未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否则,按无证经营依法立案查处。三、办理地点及受理时间业务受理地点: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咨询服务电话:0533-4138168(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3-4110548(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我市“三最城市”要求,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自受理材料之时起,原则上1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确因工作原因,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四、措施查封、扣押违法经营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经营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查封违法经营农药的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依据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8月2日

如果觉得《博山区关于限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