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苗木、花卉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依法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和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需依法持证生产经营。从事主要林木品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
请各苗木企业于5月30日前申请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到白水林业技术推广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按《种子法》第七十七条处罚。
白水县林业局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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