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案 例
8月16日,彝良县龙安镇后山村村民覃某云酒后因家庭锁事辱骂和殴打自己的妻子,同时对儿女也进行殴打,在父母进行劝阻时,覃某云借着喝酒又对其父母进行辱骂。该事件社会影响及其恶劣,对社会的伦理道德进行严重挑战。
彝良县公安局龙安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但违法嫌疑人覃某云拒不罢手,还声称是家里私事,警察无权插手。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固定证据,并告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男子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达到法律与道德伦理双重教育的目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彝良警方对违法人员覃某云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暴法),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彝良警方提醒
遇到家庭暴力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当事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便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在家暴案件中,受害人要及时、全面地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加害人使用的木棍等工具、公安机关制作的报警记录及询问笔录、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法医学活体鉴定书、知情子女的证人证言、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赋予了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行为造成损害而申请行为保全的权利。
根据该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切实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若受害人需解除婚姻关系,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受害人想维护自身权益,则可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申请提起侵权纠纷,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崇尚家庭美德,履行家庭责任,善待亲人,远离暴力,营造互相关爱、和睦相处的家庭关系,家庭才会更加温暖、和睦,整个彝良县的社会也将更加文明、和谐。
原标题:家暴不是私事!男子酒后多次殴打辱骂家庭成员被拘留
来源:彝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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