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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一小区物业公司被“掉包” 住建局:还没验收

时间:2021-09-06 07: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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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一小区物业公司被“掉包” 住建局:还没验收

" 我们是冲着一期和二期的优质的物业服务才买的三期房子,拿房后才发现变成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 近日,盐城市建湖县登达新天地三期业主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小区的物业公司与购房合同上所写的不一样,而且小区的环境很差,开发商存在欺骗行为。为此,建湖县住建局回应称,该小区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不能交房,正在努力协调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业主】装修才发现物业被 " 掉包 "涉事小区名叫登达新天地 • 望府,位于盐城市建湖县秀夫路,属于登达新天地小区的三期项目。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实地走访看到,道路上随处可见烟头、纸盒等垃圾;消防通道上堆积着装修用的散装砂石;楼前的绿化也被建筑垃圾破坏;道路上和楼道口的电瓶车横七竖八乱停;楼梯的消防指示灯不亮 ……在小区三期 28 幢楼一单元门厅处,警报器一直响个不停,消防栓也散落在地,门卫竟称:目前没有消防资质的人来值班,会自动停的。" 三期的房屋正在陆续交付,但现在小区里的环境很差。" 这让三期业主们气愤不已。" 我大女儿住在二期,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冲着物业的好名声,在我的建议下,小女儿今年买了三期的房子。" 小区业主陈先生表示,一、二期都是盐城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康居物业)服务的,三期买房时合同上明明也是康居物业,可拿房装修时发现居然更换了。据了解,小区开发商是建湖本地的江苏登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登达地产),目前在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所属企业——江苏百佳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百佳物业)。" 房子刚刚建好,业主们才开始入住,目前处于过渡阶段,环境会差一点。" 对于小区三期杂乱无章的现状,百佳物业一工作人员这样说。为何要更换合同中的物业公司?百佳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不方便讲。"

【康居】多次让步没有换来平等对待公开资料显示,建湖县登达新天地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480380.6 平方米, 年 1 月开工建设,计划 年 6 月份交付。 年 12 月 21 日,康居物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取得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中标通知上注明:合同服务期 36 个月,从交房之日算起。" 原本应该建好一起交付,由于工期延误,三期的小区到今年 5 月份才交付。" 康居物业建湖分公司的负责人陈经理称,按照中标通知的内容,三期项目的合同应该履行到 年的 5 月份左右。" 几年来我们认真负责,将小区一、二期管理得非常好,赢得了业主的认可,在业内也有很好的口碑 " 陈经理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近期登达新天地还被评为盐城市 "- 年度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 " 称号," 这足以证明我们物业服务的质量。"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 好管家 " 为何在三期被更换?据知情人透露,由于百佳物业经营不善,登达地产想将三期物业项目交其管理,想采取挂靠的形式和康居物业开展合作。" 为了继续和登达地产合作,我们也曾考虑到过这个建议,但对小区业主是不公平的。" 康居物业总经理吴女士表示,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多次拒绝了开发商挂靠的提议。" 我们在建湖有多个物业服务项目,是要在建湖扎根的。" 吴女士说,为了继续给三期的业主服务,康居物业甚至答应了登达地产的许多不合理条件,比如,截止目前一二期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和开办费达 500 多万元,只收取开发商三分之一的费用。

【百佳】开发商考虑自身形象未续约对于康居物业的说法,百佳物业的负责人王洪也做出了解释,他表示,登达新天地小区一期和二期与康居物业的合同早在 年 12 月 30 日就已到期," 三期的合同一直没有签,我们就把项目收回来,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王洪强调,康居物业虽然是盐城市区的物业公司,但在建湖县却出现 " 水土不服 " 的情况,在水电安装、电梯维护、房屋修缮等配套设施方面做的不尽如人意,以及和施工队等各方面没能协调好,开发商考虑到自身的品牌形象,没有与康居物业续签合同。" 虽然与康居物业的合同已到期,出于多方面考虑,我们还是让康居物业继续管理,直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自住选择。" 王洪认为,对于一、二期小区物业问题的处理,他们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而三期住宅已建设完毕,已有 200 多户业主开始装修入住,为了服务业主,开发商派驻旗下的物业进入小区。

【住建局】小区三期还未通过综合验收近日,建湖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期小区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物业没有备案登记,是不允许交房的," 现在我们也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为了业主利益,只能居中调停,实在不行,双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我们已经下令整改,发文阻止开发商继续交房。" 该局住房管理办公室朱主任称。小区没有通过综合验收,为什么要强行交付给业主?登达地产相关负责人称,房子已经建好,很多业主都等着拿房居住,还有一些孩子要在附近的学校上学,如果不交房的话,担心会闹出一些群体事件。" 登达地产没有按照中标通知,签订整个登达新天地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仅与康居物业签订一、二期合同,如果登达地产拒绝签订三期小区的合同,有违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友财认为,此招投标项目涵盖了整个小区,登达地产和康居物业应当自 年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刘友财表示,在三期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已经明确了康居物业,实际却使用自己的物业公司,这是欺骗业主,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目前三期还没有通过政府部门的综合验收,开发商却强行交付,已经交付的房屋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行政主管部门也有权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查处。" 刘友财强调,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谁做小区的管家,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全体业主决定。(见习记者 张来金 记者 姜振军 文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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