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自8月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划扣当月社保缴费。同时,9月10日将进行1月—7月补差金额批量划扣,请参保人员在此日前存入足额社保费用,以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5392元作为基数,在基数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标准。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647元/月—3235.2元/月。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5533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额为276.65元;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4%,缴费额为221.32元;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比例为0.5%,缴费额为27.67元。同时,7月1日起,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缴费额基础上需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2.5元/月。
自8月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将在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划扣当月社保缴费。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新缴费基数的启用,1月-7月会产生基数差,乌鲁木齐市社保局拟定在9月10日,进行1月-7月缴费基差批量划扣,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在社保费划扣之日前,将当月缴费金额以及1月-7月补差金额一并存入申报银行卡账户内,以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9月10日前,参保人员仍可以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前往居住地社区或社保分局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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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马 蓓
责任编辑 / 付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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