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建筑领域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根据市政府安委办工作要求,县住房城乡建委从即日起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安”4号集中执法行动,通过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严重违法企业,压事故、保安全,促进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行动时间
“建安”4号集中执法行动时间为9月2日至9月31日。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成立检查组,按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项目的频次,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执法重点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主要针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违反资质、资格管理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企业如下违法违规行为:
1
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的;
3
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告知或使用登记投入使用的;
4
工程运输车辆无牌照、无证件或无检验合格证;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工程机械驾驶员无相应操作证或逾期未审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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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举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安”4号集中执法行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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