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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武警公安联勤联动经验做法(七篇)

时间:2022-04-20 2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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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武警公安联勤联动经验做法(七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直以来,大队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项关系团结稳定、和谐氛围的重要工作来抓,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大队每季度至少有1次开会研究部署,每月至少有1次形势分析。20xx年,大队共信访维稳案件14起,均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在处理信访维稳案件的工作中,大队领导能做到亲自带队,深入调情况,真诚安抚人心,积极开展调解,采取有交往措施,将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予以平息和化解。同时,在平时工作中,大队领导定期接访,重视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民意,把问题纠纷产生的源头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社会维稳工作,我大队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和处理过程。尤其是今年十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期间,大队领导轮流值班,仔细排查了引起社会不稳的苗头,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

大队使用的信访热线系统设备齐全,对接情况良好,操作员现场操作有条不紊。在信访维稳在问题时,从上访人员的接待,到信访情况的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调解,大队民警都积极参与,主动化解,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看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特别是对待来访群众,全体民警始终恪守“一杯清茶缓情绪,一句问候拉距离,全心全意解民忧”的信访要旨,热情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认真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和反映,耐心地做好登记,真诚地做好解释,在规定时间内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办理解决,并按时将办理情况答复信访人,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信访问题产生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一定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解决。20xx年12月,信访人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水南桥村村民xx父亲在我市凤岗镇岗子村赣丰路被一辆车撞击,当场死亡,驾车人逃离现场,xx要求早日抓住肇事逃逸者,替亡父申冤。

在收悉市信访局的信访批转件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就所反映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此过程中,大队领导每次都能热心接待上访群众,安抚情绪,经大队民警不懈努力,终于使驾车肇事逃逸人绳之以法,从而使信访案件圆满解决。20xx年12月29日上午,毛孝妹向我大队赠送一面锦旗怀表示感谢。在办理每件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大队始终把握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抓住重点,循序渐进,注重科学的方法,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纵观全年的信访案件,绝大部分是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众上访,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担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职能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大队对交通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事故当事人对有关法律法规认识欠缺,对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存在一些误解和偏见而导致上访。对于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大队民警始终把握抓住重点、积极开导、注重心理的原则。

把握重点主要从理清利益关系、明确主要矛盾出发,积极开导当事人认真分析原因,区分大利小利,并切实注重当事人的心理,尽可能地满足其心理需要,做到心理需要和利益需要平衡。通过不懈努力,大队网上回复率为100%,停访息诉率达80%以上,无赴京、赴省非访现象,案件办结回复率为100%。节点敏感时期落实了“零”报告制度。通过扎实的工作,大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虽然在20xx年度的信访工作中,大队经过扎实工作、认真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但是,大队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上访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做的不够、对少数上访人的要求未能满足、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也不到位。同时,大队全体民警也清醒的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的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点工程,不能有半点马虎和懈怠。

在20xx年的工作中,大队将围绕“知民情、解民难、息民怨”的工作方针,从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入手,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群众家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作出公安交警应有的贡献。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警一年多以来,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由于我是非科班出身,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警察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和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的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盛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办工作总结》、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斜的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

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

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

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

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十九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公安派出所。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二)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测试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情况;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列入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对公民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民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二)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是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开展这次教育整顿是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是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展这次教育整顿的极度紧迫性,以整风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打一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纯洁公安队伍,以实际行动把“严”的主基调和“严”的态势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树立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在谈话,谈心的基础上,认真反思,查找不足,自我剖析。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如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具有易腐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防腐拒变,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感谢组织,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中,自己根据县委和局党委安排,在认真全面回顾总结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思想根源,认真提出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况

从警30年以来,我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上坚决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但是,对照党章和党员标准,发现自己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总觉得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高层领导应该考虑的事情,离自己远。对一些事不关己的错误言行,疏于制止,认为管好自己就行,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还不够高。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有偏差。党委会上,注重自己分管层面的事,对其它议题思考少、发言少;在安排分管工作时,征求意见少,发言往往先入为主,定基定调。贯彻决策部署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本单位有利的就坚决执行,无利的就少下功夫。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强调其他工作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少。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依靠基层单位自身和纪检部门思想严重,只满足于提要求、做安排,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二)学习教育情况

除参加集体学习,坚持自学,依托党员小书包等载体,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规章制度,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反思,对照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总的感到,自己在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在遵纪廉政上能够自律,在履行岗位职责上认真负责。但同时也感到,自己的一些思想和行为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平时思想上对学习还不够重视,认为自己的工作相对简单,学得再多也没有多大用处,以致于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看报刊杂志时,往往是看标题多、看奇闻趣事多,看理论文章少,对学习内容记得不牢,精神实质理解不透。对于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是用啥学啥,走马观花,不去细心钻研,学习效果不明显,业务知识掌握不够。

2、工作不够扎实认真。我多年来始终在机关工作,养成按程序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对待工作有时墨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强,争先创优意识不浓,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以致工作中特点不突出,成效不够明显。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任务,没有创新性思路,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走一步算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求过得去就可以了。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只图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

3、自身要求不够严。在以往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己在思想道德上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绷紧,工作中有时不能够严格地坚持原则,存在有老好人思想。认为在现今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自己廉政建设上不会出大问题,有点小毛病无所谓。有了这种想法,有时接受一些单位和朋友的吃请,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为滋生腐败培育了土壤。在思想上谈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影响了组工机关的勤政形象。

一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己在担任机关支部书记期间,能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了心上、抓在了手中。自己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我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供职于公安机关,在党组织多年的悉心培养下,也在我本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使得我从一般民警走到今天的领导岗位,自始至终,我坚定不移地保持着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格遵守“秉公执法,清廉为民”的公仆准则,并因此受到过表彰,得到过赞扬,为此我常常满怀欣慰。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上各个领域出现多元化思潮,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革新,自己在思想上偶尔会被冲击,会被误导,会被迷惑,导致我在坚守个人理想信念方面出现过微小动摇,这也是自己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我是土生土长于农村的,因此对农村和农民有一种特殊的情结,见了农民骨子里便生出一种亲切感,工作上也往往是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这样的思想成就了我,使得我的工作成绩长期独树一帜,令人赏识。自己曾长时间分管政工、纪检、督察、信访等工作,工作环境基本不出办公室,每天被繁冗的文档资料、会议简报、宣传报道和信访等多头绪事情所纠缠,一间十数平米的房子隔绝了我和群众的联络,疏远了我和群众的距离,淡薄了我和群众的关系。独自静思的时候,我常常反省自己的过失,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宗旨意识淡化了,身为党的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深入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只是一味地伏案写作,搞表面文章,这样的工作,意义究竟有多大。

(三)自我管理有所降格。我已到临近退居二线的年龄,工作上,渐渐地有了一点消极情绪,对待分管的工作尽心而为,争取好成绩,不属于自己份内的工作,关心的少过问的少。学习上,主动求知的兴趣稍有减弱,读书看报少了些,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毛泽东选集、邓小平理论以及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理论研究的不透彻,领悟的不深刻;钻研业务知识也不能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生活中,看到个别同志言行举止有失规范,工作态度不端正,生活作风不随俗,心里虽有看不惯的感觉,但嘴上少于表达,心想我一个快要退的人了,得罪这人干啥。上述种种,在对照、反省后,觉得这些想法和做法就是自己思想滑坡,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是很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这不仅影响个人的形象,更是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声誉,必须立即彻底改正。

(四)党性修养有所放松。身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历经数十载的风雨砥砺和岗位磨练,自我感觉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都没有问题,无形中放松了自己,思想上麻痹了,警惕性降低了。在个别工作的处理上,被纷乱的人际关系搅扰得忘却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没有很好的坚持原则,做了选择,搞了变通。现在想来,正是因为自己不注意党性修养和锤炼,才使思想上布满了灰尘,给各类问题的产生埋下隐患。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今后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对照《人民警察条例》不断的纠正改造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全局意识,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政治素养,善于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是非分明。牢牢把握“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法制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取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赢得人民群众拥戴。

二是增强群众观念,甘于奉献。继续加强对焦裕禄精神、孔繁森精神的学习领悟,以身作则,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组织民警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弘扬延安精神,以延安精神为思想航标,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民服务意识,真正沿着“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阔步前进。

三是强化廉政思想,勇于清廉。时刻铭记“有容乃大,无欲则刚”警示语录,切实加强自我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带头履行各项廉洁奉公规章制度,将廉政文化真实有效地融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促使自己起表率作用,带动身边人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正确树立权力观,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让老百姓有知政参政督政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个人主张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也不得以慰问或看望的名义变相请客送礼,个人保证不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四是增强勤俭意识,乐于俭朴。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对下属同志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我会及时向组织反应,绝不包庇袒护。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制度要求办事,不讲面子排场,不搞铺张浪费,杜绝迎来送往。三是赴基层督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陪同,切实减少基层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四是外出办公或参加培训学习,带头遵守活动安排和相关纪律要求,绝不借学习之机旅游度假,游山玩水。

推荐公安武警联勤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公安队伍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公安局开展了以“强素质、树形象、鼓干劲、争一流”为主题的队伍建设活动。局党领导委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部署实施“四个强化”,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敢于拼搏、狠抓落实为保障,以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弘扬正气,凝心聚力,使我局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方向更明确,主线更清晰,重点更凸显,举措更有力。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我县公安局把从严治警始终贯穿到执法实践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我局要求全体民警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民警“创一流工作业绩,树xx公安形象”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五条禁令”、省委“十个严禁”、省政法委“四条纪律、九项规定”等内容的学习,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通过采取每周五单位集中学,其余时间民警自学的方式,将此次学习活动贯穿到年底的各项工作当中。在认真分析当前民警队伍工作、学习、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为期两周的纪律整顿。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民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得到明显改观,树立和保持了公安队伍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我局立足实际、着眼实用、贴近实战,结合警种实际,在抓好“三项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为期三周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活动中,注重抓细节、抓环节、抓症结,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脱离实际,我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安排培训内容,亲自协调调度,亲自督导落实。重点强化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治安防范能力的培训,培养民警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宏大气魄。全体民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全面提升了民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公安队伍建设培养出更多的执法办案业务能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夯实了基础,实现构建高素质民警队伍的目标。

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巩固大走访和“五民”活动的成果,结合“村警工作机制”,组织全体民警深入辖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社会治安形势状况,努力构建适合该县社会形势发展的治安防范体系,切实减少和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同时,公安局各窗口单位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回应社会新期待、回应人民新要求”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前来窗口咨询的群众态度热情,语言得体,服务周到,切实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局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民意识得到强化,牢固树立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我局以行风评议为龙头,以加强公安队伍宣传为抓手,强化公安队伍亲民、为民、便民、惠民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安民警大走访”、“五民”等活动,深入辖区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老案。在全面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广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上,该局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主线,强化打防结合,连续开展了一系列严打整治斗争,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公安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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