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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新冠假阳性会确诊吗(九篇)

时间:2019-10-06 0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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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新冠假阳性会确诊吗(九篇)

地点:幼儿园

幼儿园中层以上领导部分教师、保育员保安

1、各部门事先做好演练计划,参加演练人员熟悉相关环节

2、各班级、各部门进行幼儿入园前消毒环节、开窗通风。

3、厨房消毒擦拭,确保安全卫生。

(一)入园环节

大门前测体温:保健医王春欣测体温,富苗苗记录、赵秀艳喷消毒液,保安隋福开维护秩序,各班级教师负责接体温正常的幼儿回到班级。

(二)班级环节

一名教师带领幼儿进入班级,另一名教师再次晨检测体温并记录,小朋友之间保持1.5米的距离坐好,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对幼儿教学时。教师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对发热幼儿及时进行应急处理。课堂上保持教室门打开,教室走廊侧内窗户敞开。错时开展活动。以分组教学或区域活动为主。保证上下午适当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幼儿体质,要提醒幼儿,活动时不要聚集,活动结束后各班要错峰有序返回教室。

(三)就餐环节

1、实行幼儿“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每名幼儿保持1.5米距离。

2、教职员工使用各自餐盒独自进餐,保持1.5米距离,回避近距离面对面就餐。

(四)离园环节

各班级错时分组离园,与家长在门前交接幼儿。

(五)隔离环节

如发现有幼儿体温超过37.3度,马上隔离并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和所属的崔东办事处,并立即将疑似病人送到指定的医院。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指挥长: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

协助组长负责防控工作

办公室成员:

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

2.疫情防控组(学校德育处、卫生室)

组长:负责防控应急处理、宣传、家长联系等工作

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及各班疫情报告、家长联络等工作(各班主任)

刘雅静负责统计日报和上报工作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教学教务组(学校教务处、教研组)

组长:

负责网络学习流程管理、学情监控等工作

成员:组织网络教学、学情督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总务)

组长:

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后勤保障

成员:

协助组长做好资源配置、后勤保障工作

5.心理咨询组(校团委、心理教师)

成员:负责本校教师、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了解特殊学生、特殊家庭的需求,给予特殊关照

:为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执行《校园进出管理制度》,控制入校人员,避免疫情进入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内。疫情流行期间,出入学校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具体制度要求如下:

1、

①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师生进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学校前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③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④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严重违纪进行处分。

⑤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请假可出校门。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2、

①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来访,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安保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填好来客登记表,并实行领入制。

②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学校期间不得摘口罩,严禁校园内吸烟,保证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③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

a:学校大门口早上6:30开门,学生按照次序分三个年级依次测量体温方可进校,一律从小门进入(人多时大门也可以隔离出一部分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年级组长/主任+教师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b:

教师从教师出入口进出,经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学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值班领导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8:00。

c:学校其他人员进入学校,走教师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门卫保安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3、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要做好摸底登记,若有湖北等地外出史,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进入学校前须上交相关证件:身份证,疫情期间的每日体温社区证明,无外出或外出回津后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社区证明。

工作人员进行测量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全校师生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1)每天早晨、中午对全体师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调查,即晨、午检,对住宿生要做到早、中、晚三次身体情况调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全体师生每天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来校,入校前需再次测量体温。以班级、年级、处组为单位汇总上报。无异常也必须零报告。

(3)班主任对早晨和午间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检查学生个人卫生状况,有无发热、咳嗽、呼吸苦难等呼吸道症状;面部、手口及其他部位有无皮疹;腹泻、呕吐消化道症状;眼睛有无充血、畏光,有无黄疸等症状及身体其它异常表现。如发现学生有发热、感冒、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或其疑似病例,要及时登记,立即告知校医,校医确认信息后及时向体卫主任、校长汇报,并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做到一日一报,无疫情也必须零报告。

(4)由班主任、处组负责人、校医共同负责因病请假师生的联系工作,即因病追踪工作。对于因病未能到校的师生应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将因病缺勤或有疑似、确诊的师生情况准确填入我校的晨、午检统计表中,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体卫科、医务室。

(5)告知全体师生每天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不可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带病到校上课。

(6)班主任对要求边上课边治疗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规范治疗休息,杜绝带病上课现象出现;在校学习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如考虑新冠感染或疑似情况,需陪同学到医院就诊。所有就诊学生要将诊断结果、诊疗经过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7)校医对患病师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本校疫情指挥部审核后按要求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和疫情指挥部。

5、要加强对消毒产品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学校成立专门消毒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工作人员(检查监督)和物业人员(消毒实施)组成。专门消毒小组成员在消毒过程中操作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须穿着规范(防护服、防护镜、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胶皮鞋)。实施消毒处理时,消毒器具:喷雾器。所有消毒剂设专人统一管理,建立台账,严格做好进货、存储、领用及使用登记工作。消毒剂标识明确清晰,避免误食或灼伤。要有针对性的对使用、保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常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通风开窗通风。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通风时间:9:50;上午最后一节课后;14:50;下午最后一节课。

7、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或75%的酒精,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厕所进行消毒。每天至少1次。各办公室、班级、每间宿舍和食堂一二楼餐厅每天至少彻底消毒一次。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卫生洁具做到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隔离室内的口罩、卫生纸等垃圾不得带出,丢弃在隔离室专用垃圾桶中,由专人消毒处理后方统一收回至定点收集垃圾桶。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物业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每天定时消毒

10、手卫生。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校配备充足的肥皂、洗手液,督促学生、教师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在水源不足区域配备含乙醇快速手消毒液。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11、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1)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缺勤教职工情况反馈工作。每天统计与登记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对于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所有信息告知校医。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随后要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疾病发展情况,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调查表(早期症状、就诊情况、诊断结论、治疗效果及痊愈证明)。

(2)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班主任、校医以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应对方案。

(3)晨午检发现学生患病或为疑似病例,需向班主任汇报请假,由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说明病因。

12、传染病学生管理。

对疑似患传染病或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到校上课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

报告人,并立即与其他学生隔离,通知其家长,专人协助学生家长送医院检查。确诊后严格按照《天津市常见病、传染病病人隔离期限》规定的隔离时间隔离观察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愈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

13、复课及复工时必须携带正规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班主任及学生家长不得随意同意学生复课。因当事人不负责任造成疫情流行严重的,按法规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14、学校活动管理。疫情流行期间,禁止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建议错时、错峰上课、就餐。禁止带病上学或工作。集体食堂建议采用分段供应,或自助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扎堆就餐,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保证食堂餐厅通风,并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15、切实开展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橱窗、led屏、广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预防和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自我防护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掌握各新闻煤体、网站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员工通报。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区疾控中心(电话:)、区教育局(电话:)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家长送到学校的学生,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校医或保健教师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校医或保健教师按规定路线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同时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校医或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3.在宿舍里发现发热病例

(1)住宿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及时报告宿舍长,由宿舍长或者学生本人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

(2)班主任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刻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学校安排专车送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集中隔离,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

(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

(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7)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8)病例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9)病例痊愈后,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

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10.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发现确诊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5.由区疾控中心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病例和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四)疫情突发的处理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人:

2、消毒工作:物业及保洁人员

3、安抚工作:

4、护送可疑/感染者:

5、具体流程

a.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周围有无其他人有类似症状。

b.教工发生传染病,各年级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上。

五、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我园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郝某某(园长)(***)

副组长:崔某某(***)

成员:各班主班老师(郑某某、常某某、林某某、孟某某)

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幼儿***(电话:***)、

教育局防控指挥中心(电话:***)、北辰防疫站(电话:***)、北辰医院(电话:***)、中医医院(电话:***)、食品卫生保健所(电话:***)、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电话:***)、卫生院(王某某***)

取得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园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园长:郝某某)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人员(崔某某)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主班老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幼儿家长为义务报告人。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一)幼儿及家长

1.家长发现幼儿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向主班老师报告。

2.幼儿在园内出现上述症状,主班老师应向疫情报告人报告,听从安排。

3.幼儿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幼儿家长应将病情告知老师。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家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教师

1.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幼儿,或接到幼儿家长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电话:***)、区教育局(电话:***)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园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家长送到学校的幼儿,在入园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保健医应使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幼儿家长***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主班老师及时将情况报告疫情负责人。经学负责人同意后,疫情***报告。

(3)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老师前往探望,幼儿园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幼儿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4)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幼儿园做好健康监测。

(5)病例痊愈后,由保健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园期间发现发热病例

(1)主班老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幼儿时,立即要求发热幼儿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保健医,同时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保健医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幼儿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幼儿带到临时隔离观察室(一人一室),用水银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主班老师联系幼儿家长到园接幼儿就医。询问了解幼儿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幼儿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调查时参考。

(3)主班老师将情况报告疫情负责人。经负责人同意后,疫情***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主班老师安排班级其他幼儿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幼儿园要提前预留出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6)注意加强与患病幼儿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幼儿家长到校后,应立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老师前往探望,幼儿园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幼儿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幼儿园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保健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幼儿园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疫***。

2.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幼儿园场所的终末消毒。

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幼儿园做好健康监测。

6.幼儿园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园内教职工和幼儿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园内稳定。

8.幼儿园应提醒其他幼儿家长留意幼儿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幼儿园应尽量减少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10.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保健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发现确诊病例

1.幼儿园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疫***。

2.幼儿园立即停课,暂停幼儿园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园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区卫***的处理意见。

3.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园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幼儿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园临时隔离室)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幼儿园)做好健康监测。

5.由区疾控中心对幼儿园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幼儿园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幼儿园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病例和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园内教职工和幼儿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园内稳定。

8.幼儿园应提醒其他幼儿家长留意幼儿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保健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教师在校内出现相关疫情参照上述流程处置。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活动。

1、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2、全面提高我校传染病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效阻止传染源,保障师生安全。

时间:3月28日上午8:00 - 10:00

地点:正校门(演练一)、教室(演练二)、食堂(演练三)

成立防控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工会主席

成员:xxx安全后勤主任

xxx教导处主任

xxx德体艺卫处主任

xxx办公室主任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由xxx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统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及时有效处置发生的疫情事件,正确管控疫情和舆情。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维稳善后组和调查督导组。

(一)综合协调组

1.组成人员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2.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疫情,及时将防控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向学校师生传达;

(2)向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疫情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应急车辆、人员调度及各工作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4)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宣传报道。

(二)现场处置组

1.组成人员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工作人员主要是德育处相关人员(关工委、团委)。

2.主要职责

(1)按照防控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令赶到现场,指导并协助班主任做好现场处置,迅速开展排查和实施有效隔离,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配合镇党委政府和卫健疾控部门开展救治、排查、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1.组成人员

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人员主要是后勤人员。

2.主要职责

(1)采购贮备防控所需的必要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做好应急人员的后勤保障;

(2)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协调所需紧缺物资支援。

(四)维稳善后组

1.组成人员

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人员主要为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宣讲传染病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五)调查组

1.组成人员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2.主要职责

对疫情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上交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对造成事件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对疫情处置不力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演练内容:

演练一:学生入校,及入校发现有发热情况

1、行政值班人员、班主任、保安提前戴好口罩,使用额温仪对返校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入校学生保持1.5米距离,党员突击队维持秩序,所有学生进校门前一律测量体温并及时记录。入校后进入雾化消毒棚消毒;然后从综合楼楼道靠右上楼入校(班主任、门卫、党员突击队队员)

2、发现一体温异常并伴有咳嗽症状学生,立即将让其转移至隔离室。xxx重测体温,询问并登记学生姓名、班级、家长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了解14天内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报告卫生副校长(xxx电话号码xxx),现场诊断,若是普通感冒立刻劝返,由家长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按照医疗机构指引处理。若疑似,由卫生副校长立即带往定点发热门诊检查。(xxx、门卫)

3、xxx和班主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班主任做好该孩子身体情况跟踪。该班级暂时隔离。

4、经医院检查确认为新冠病毒后,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组长。组长同时上报督导站、镇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镇疾控防疫中心。(xxx、组长)

5、班级老师做好该学生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孩子康复。(班主任、对接教师、xxx)

演练二:上班时间,教职工发现发烧、咳嗽情况

1、xx班xx老师在上班时间,突发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立刻通知xxx并前往隔离室。(教师、xxx)

2、xxx帮xx老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情况。经测量,该教师第一次体温超过37.3°c,复测后,仍超过37.3°c,进入临时隔离室。xxx做好该老师的身体情况记录,并立即上报组长进行应急处理。(xxx、组长)

3、核查该教师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近期身体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xxx)

4、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卫生副校长(xxx电话号码xxx)电话联系该教师家人并拨打120,将其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及时就诊。(组长、副组长、xxx)

5、立即停止学生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xxx)

6、班主任带领学生撤离出教室,到室外(班主任);后勤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等进入班级进行消毒工作。(xxx)

7、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xxx)

8、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xxx)

9、与该教师家属进行跟踪随访,如经检查确认,立刻与防疫站联系,进行终末消毒。(xxx)

10、立即上报督导站、教科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1、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xxx)

12、做好该名教师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教师康复。(xxx、组长等)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某,中共党员,现任某省某市金安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

自疫情发生以来,某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主动请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多项应急防控措施,为全区老年群体筑起了一道钢铁防线。

心系老年群众,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位

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该同志参加市领导调研养老工作后回到办公室,开始整理手头事务,清扫办公室,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贯彻落实《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关于在养老服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因老年人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易感人群,而养老机构又是老年人密集场所,他深感事态严重,立即安排部署,一边向主要领导汇报,一边草拟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院内老人可以安度春节,并认真督促跟进,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月24日,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区民政局于1月27日上午8点,局主要领导召集召开相关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紧急会议,传达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该同志具体负责老年人群体疫情防控工作。当日,他迅速拟文,自1月27日18时起,对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康养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探视和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加强院内老人和管护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和每日给在院老人测量体温。《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下发至乡镇(街)。

连续深入一线,确保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月28日(正月初四)的早晨,他穿戴好准备出门时,他爱人问:“你这一大早又去上班啊,现在外面疫情这么严重,你这天天往外跑,真是让人不放心,这家里还有父母和孩子呢”,他笑着对老婆说:“现在是特殊时期,事关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他们更需要我,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我既是一名共产党员,又是人民的公仆,越是困难和危险的地方,我们越要带头上。不过也请你放心,我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的”,他就是这样去宽慰他的爱人。自1月28日起,区民政局成立3个督导组,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股室负责人带队,对全区29所特困供养机构、15所已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城区5所社区康养中心进行地毯式督查。而此时,我区翁墩乡已确诊一名新冠肺炎患者,他主动向领导要求督导翁墩乡、三十铺镇、东桥镇、淠东乡、马头镇、城北乡和清水河街道等乡镇(街),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在去乡镇督导的同时,他也细心的叮嘱随行的同事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他每到一处养老机构,先是查看机构的封闭管理情况,向管理人员了解院内老人的生活和身体状况,查看机构落实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知识宣传情况,同时对机构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地方,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项防控措施规范有效开展。为全面掌握全区养老机构防控现状,更好地制定应对措施。在随后的几天里,他又马不停蹄,在做好本组督导的同时,利用运送防控物资的机会了解其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每到一处,他都会嘱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特殊时期,只能采取特殊的手段,这里有这么多的老人,他们的家人把老人交给我们,那么我们就要对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你们的担子很重,也很辛苦,你们在做好机构防控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你们的个人防护工作,确保机构安全,就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齐心协力,定会早日渡过难关”。

持续加班加点,做好老年人群体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疫情传播的严峻形势,该同志作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不光承担着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还有更多的特殊老年人群体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加班加点那是常有的事。2月5日上午,省民政厅领导及市领导先后来我区督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加强老年人群体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天下午,该同志按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紧急起草了针对广大老年人群体疫情防控操作性强的有效工作措施,并与晚上7点左右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晚上10点左右定稿,第二天一早交由疫情指挥长审阅后签发。

为进一步了解老年人基本情况,结合疫情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入户排查,逐一登记辖区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人信息,建立台账,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健康档案,确定联系人和责任人,做好包保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性支撑。

工作扎实细致,解决特殊老年群体的后顾之忧

该同志主动思索,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全面掌握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摸排、明确包保责任人、密切关注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上门指导老人做好疫情防护等措施。对于家庭特殊困难的,由社区、村对其提供助餐、家政等生活照料服务。同时,针对督导中发现的特困供养机构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被亲属接回过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老人的亲属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老人生活无人照料这一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特困群体返院流程,确保老人们可以享受正常生活。面对防控物资紧缺,他积极联系区工商联,为中店乡、城北乡敬老院和某乐天养老护理院等三家失能半失能特困群体集中养护机构争取爱心企业捐赠。

加强自身学习,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管理

该同志在繁忙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各级各类文件学习,同时创造性开展工作,制作了《给全区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七个一律”》,将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点高度概括总结,通俗易记,在各养老机构、社区和村进行张贴,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不忘自己也是一位居民,严格按照社区防控管理要求,带头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规定,劝导家人和亲戚朋友少外出、少聚餐、少去公共场所。他还半开玩笑的对家人说:“你们终于到了在家睡觉就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时候了”。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从白衣天使战斗在抗疫一线,从机关干部到社区和小区门口防疫值守,到千千万万的共产党员在与疫情做斗争。他不禁想起网上流传的一段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还有那些公安干警们在维护社会治安,还有人民的子弟兵在保家卫国,还有更多的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做着奉献,也正是他们在守护着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他相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定能早日打赢这场战役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演练的通知》(辽教电〔20xx〕29号),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准备,依据《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组长:园长、书记、副园长

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工作进行决策、指挥,全面实施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成员:中层干部保教班长厨房负责人

时间:20xx年3月17日

地点:幼儿园

幼儿园中层以上领导部分教师、保育员保安

1、各部门事先做好演练计划,参加演练人员熟悉相关环节

2、各班级、各部门进行幼儿入园前消毒环节、开窗通风。

3、厨房消毒擦拭,确保安全卫生。

(一)入园环节

大门前测体温:保健医王春欣测体温,富苗苗记录、赵秀艳喷消毒液,保安隋福开维护秩序,各班级教师负责接体温正常的幼儿回到班级。

(二)班级环节

一名教师带领幼儿进入班级,另一名教师再次晨检测体温并记录,小朋友之间保持1.5米的距离坐好,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对幼儿教学时。教师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对发热幼儿及时进行应急处理。课堂上保持教室门打开,教室走廊侧内窗户敞开。错时开展活动。以分组教学或区域活动为主。保证上下午适当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幼儿体质,要提醒幼儿,活动时不要聚集,活动结束后各班要错峰有序返回教室。

(三)就餐环节

1、实行幼儿“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每名幼儿保持1.5米距离。

2、教职员工使用各自餐盒独自进餐,保持1.5米距离,回避近距离面对面就餐。

(四)离园环节

各班级错时分组离园,与家长在门前交接幼儿。

(五)隔离环节

如发现有幼儿体温超过37.3度,马上隔离并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和所属的崔东办事处,并立即将疑似病人送到指定的医院。

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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