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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附近好吃的美食餐厅 湖州市区好吃的 有特色的饭店

时间:2018-12-04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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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附近好吃的美食餐厅 湖州市区好吃的 有特色的饭店

#湖州头条#多少次去饭店就为了这一口!!|||再也不用去饭店吃大几十的酸汤肥牛了!

现在在家就能实现酸汤肥牛自由了!

这样做下来的酸汤肥牛味道完全不输外面卖的!

金黄的色泽,看着就很馋人!

肥牛卷吃起来鲜嫩Q弹!

最近发现湖州城里开饭店的好多用数字开头命名,啥1718,1517、0572……估计还有,只是我没看到罢了,据说这些个饭店都是比较牛的档,正宗土菜和野货比较多。

然后我接下来要开店取名叫啥呢?我一定搞一个非常特色的[大笑][大笑][大笑]大锅菜

湖州真正好吃有特色的是金婆弄的臭得香饭店,也只有3~4个桌子,要提前预订的。

舟小九优质美食领域创作者

没菜单没价格,湖州两张桌子小饭馆,开门就排队,一天只做90分钟

06:53

#在湖州遇见美丽中国# 湖州市今日阴,无雨,我和老爸老妈商量出去走走。

步行一公里处有个湖州总部自由港,看导航附近有两家餐厅,决定午饭不在家吃,外面解决。

到了目的地,只看见有两家餐厅,老娘舅中式快餐和捞百吉,都是快餐店。

店面都不大,过了饭点,人也不多。老爸老妈怕面条太硬,想吃米饭,我们就去了老娘舅餐厅。

吃完饭出来想喝点热饮料,老爸和我都喜欢咖啡,又去了麦当劳,点了两杯咖啡,老妈啥也不想喝,陪我们坐了一会。

出门从另一条路回家,在拐角处看到瑞幸咖啡,好遗憾,刚才没看到,否则可以多坐一会儿,麦当劳椅子太硬,老妈说坐着不舒服。

接下来的几天还是阴雨天,已经一周没有看到出太阳了。

穿着棉衣坐在家里的日子很难熬,尤其北方人很不习惯,所以空调全天24小时在开,不然熬不过去。[笑哭]

近日,江南地区气温持续偏低,今年的春天要姗姗来迟了。

(图片为网络下载)

浙江湖州,男子带两位女子去饭店吃饭,3人点了一个豆芽两个荤菜再加上几瓶啤酒,竟收费243元!

男子觉得价格高的离谱,这桌菜按市价算顶多一百出头,确认账单后,发现本来18元的豆芽菜被收费28元,米饭只吃了一碗,但按人头收了3元/人,一共9元,啤酒的价格也高于市价,他顿时觉得自己被无良商家宰了。

男子点一碗米饭本是想喝酒前垫垫肚子,才喊服务员打了一碗饭,但他自己又吃不完,才分其中一女子一点,而另一女子没有喝酒前吃饭的习惯,也就没分。

男子和老板娘据理力争,凭什么就点了一碗饭,却要收九块钱?可老板娘说,她店里吃饭就是3元/人,可以续饭,但三个人吃,哪知道续了多少碗,所以就按人头收!

男子说,可是我们仨人只吃了一碗,没有再打饭,总该只收一碗的钱吧。没吃饭的女子叫嚷着说自己真的没吃饭,却被老板娘回怼,“你中午不吃饭你吃什么?”

直到女子把饭碗给她看,没有米饭,老板娘才说,退他们一块钱。

但没吃饭的女子还是很生气,凭什么收的是三块,却只退一块?而且那另外两个人吃的还是同一碗饭,要怎么算?

老板娘说,同一碗饭分着吃,另一个人收一块,打了饭,就按一个人三元收!

老板娘这逻辑显然怎么解释都是不成立的,就是因为影响到她赚钱了,百般解释百般为难罢了!

再来看看这收了28块钱的豆芽菜!男子说,这家店就是低标高卖!看了豆芽菜18块以为菜便宜,后面两个菜就直接点了!结果豆芽菜也收了28!老板娘还理直气壮的说,她上的是豆苗菜不是豆芽菜,豆苗菜就是28一份,她并没有乱收!

男子听完后更气了,他自己点的是豆芽菜,上的是豆苗菜,这多出来的钱凭什么让他付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收费合理吗?

首先,老板娘应该明码标价一碗饭收多少钱,本就有的规则要写明,不然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卖家有义务告知产品的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以这很明显是店家的错,没有告知消费者交费准则。

男子来餐馆吃饭,和餐馆形成服务合同的关系,餐馆没按照合同上菜,餐馆违约,当中的差价也不应该让顾客来承担!

餐饮业经营,口碑尤其重要,只有积累回头客才是长久的取胜之道!像这位老板娘这样,收费不讲道理,服务态度也非常差,怎么可能把这店开的长久呢?又闹出了这种投诉事件,既损失了回头客,新客知晓了也定不愿意上门,老板娘因小失大了!

对此,你怎么看?

浙江,湖州,男子带了2个女子去餐馆吃饭,男子点了一碗米饭和其中一个女子分着吃,但店家却要收3碗米饭的钱!男子认为被坑,但店主却说:“反正一个人3块钱,你只要吃饭就要给钱!”其中一女子说自己压根没吃饭,但店主反怼:“中午不吃饭吃什么?”

男子和2个女子当时点了一个豆芽和2个荤菜,还叫了几瓶啤酒。男子想要喝酒前先垫下肚子,于是喊服务员打了一碗饭。不过这饭他感觉自己吃不下浪费,就问女子们要不要来一点,其中一个女子分去一点,另一个女子习惯空腹喝酒,就没吃饭。

后来他们吃饱喝足就喊老板娘买单,可没想到老板娘说3个菜加几瓶啤酒要243元,男子顿时感觉被宰了!于是他拿起账单一看,竟然看到菜单上18块一份的豆芽变成了28元,而米饭3元/人,收了他们3份,男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男子认为这店就是低标高卖,他们只看了豆芽的价以为菜便宜,后面2个菜就直接点了!而米饭份量也乱算,酒水比市场价偏高,这样的菜在外面撑死100多,可这家店却收他们243元,于是男子就问老板娘豆芽怎么从18元变成了28元呢?

可老板娘却理直气壮地说,豆芽菜是18元一份,但我给你上的是豆苗菜啊,豆苗菜就是28元一份,她可没有乱收!

男子听后气炸,他说自己点的是豆芽,你给我上个豆苗菜,这多出钱能算在我头上吗?

而且饭我只点了一碗,你算我3碗,这就明显说不过去了吧?

可是老板娘说,她店里吃饭就是3元/人,可以续饭,你们点了一碗,但3个人吃,我怎么知道你们续了多少碗,所以就按人头算!

男子说,我就点了一碗,吃不下分给了她一点,我们两个人分了一碗,没有再打饭,这总该收一碗的钱吧?

而没吃饭的女子叫着自己没有吃饭,凭什么算她的人头!

老板娘反怼女子说,你中午不吃饭你吃什么?

男子眼看他们要吵起来,就指着饭碗说,你看她的饭碗都是干净的,没有米饭!

老板娘这才相信另一个女子没吃,就说你没吃那我退你一块钱?

没吃饭的女子还是气不过啊,吃饭收3块,没吃退一块?什么道理!而且我朋友吃的是同一碗饭啊?

老板娘说,同一碗饭分着吃,另一个人要收1块,如果打了饭,就要按一个人3元收!

原来,老板娘很精明,觉得2个人点一碗饭分,影响到她赚钱了!所以同一碗分着吃的人也要收1块钱!按她的理解,就算10个分一碗饭,那这饭就要收10块钱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不管老板娘是一碗饭收多少钱,她都有一个明码标价和告知的义务!也就说,男子点了一碗饭,老板娘要提前告知男子,你这碗饭如果2个人分着吃,那吃的人要额外交一块钱。如果老板娘没有提前告知,那就是侵犯了男子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卖家有义务告知产品的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以这里明显是店家理亏,没有告知还是应当按照一份米饭来算钱!

另外,男子们点的是豆芽,上来的却是豆苗菜,这当中的差价也不应该让顾客承担,因为这个失误是老板娘造成的!

男子来餐馆吃饭,和餐馆形成的是服务合同的关系,现在餐馆没有根据合同上菜,属于餐馆违约!

所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一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补偿或者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所以,这上错菜差价应该有餐馆自己承担损失!

开门做生意,要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这样连价都不说明白的店,以后又哪有人敢来消费呢?饭店要回头客的,而老板娘这种方式,就是杀鸡取卵!

这次被你坑了,下次再也不会有人来消费。而且口碑这东西,一传十十传百,一旦烂了,就难挽回了!所以诚信经营很重要,在我看来,老板娘就是因小失大,不适合做生意!

“这不是饭店,这是屠宰场啊!”浙江湖州。三个顾客去饭店吃饭的时候,跟店家吵了起来,他们只要了一碗饭,当时说一元一碗,结果付款的时候,店家说他们有三个人,一定要付3块钱的饭,而三样家常菜居然要243元。

这天,这三位顾客来到一个饭店吃饭,人比较少也是普通的吃个便饭,他们就点了三个菜,其中有一盆18元的豆芽菜。吃到一半,一男子就问同伴要不要米饭,女子说她不饿就不需要米饭了。一位同伴说,我也不太恶,不如两人分一碗就可以了,于是他们三人一共就点了一碗米饭。

吃饱喝足了,开始买单,男子问一共多少钱,他们想这就几个菜最多也就一百来块。店家说:“一共243元”,男子问:“你确定吗,我们只点了三个菜,你给我看看单子。”

男子看完单子气坏了这豆芽菜单子上写的是18元啊。可店家却收了28元,店家说:“你这是豆苗菜啊,不是豆芽菜。”

更气人的还在后头,他们只点了一碗一块钱的饭,店家却要收3元钱。男子说:“我们只点了一碗饭啊,你为什么收3元”,

店家:“只要来我这里吃了饭,是按人头算钱的。”

女子说:“我没吃啊,我一粒米没吃。”

店家:“那就退你1块钱,他们两都吃了。”

除去饭,三个菜240,平均一个菜80元,确实很贵。按照店家的逻辑,三个人吃一份豆芽菜是不是就要收3份菜钱。这个饭店格局太小了,豆芽豆苗不分,有低价骗顾客吃价高的菜,这种店难以维持下去。这个店家分明不想要回头客,以后谁还愿意去她家吃饭。

这么大,要是野生的,吃了可惜了我们松花湖野生的要100多一斤。//@司诗麻麻:这条桂鱼在湖州妙西路边饭店里起码2000元,怕还不够点[捂脸]

小范爱乡村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

大清早乡村露天集市河鲜多,遇条野生桂花鱼13斤,不用称直接收了

06:18

浙江湖州,一名男子去餐馆吃饭,消费了243元。核对小票时,男子问店家,“我们吃了1碗饭,为什么算3碗?”没想到店家竟然说,反正一个人3元钱,你只要吃饭就算!

男子是和两位朋友来用餐的,点了炒豆苗等3个菜,因为都不是太饿,只点了1碗米饭。吃完饭后结账时,男子扫了两眼小票,发现了问题,店家收了3碗米饭的钱。

男子有些纳闷儿,质问店家,他们吃了1碗米饭,为什么算3碗?没想到店家表示米饭是按人头算的,反正是一个人3元钱,只要来吃饭的都算!

男子的一位女性朋友说,可是我没吃啊!店家表示怀疑,中午不吃饭吃什么啊?女子说,我真的没吃,他们两个分了一碗米饭!

店家一听,勉强表示可以退给男子1元钱。店家的做法让男子非常不满,他特意把视频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又不是自助餐,人家没吃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收钱,应该吃几碗算几碗啊!

有的网友说,真是无语了,店家居然问中午不吃饭吃什么,难道人家不能只吃菜不吃饭吗?

还有网友说,这餐馆比强买强卖还过分了,强买强卖至少还给东西,这个连东西都没给就算上钱了!

在这件事情中,男子吃饭只点了1碗饭被收了3碗的钱,如果这只是店家的失误的话,那多收的钱就属于不当得利。

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但从这件事情来看,这并不属于店家的失误,店家的常规做法就是不管顾客吃不吃米饭,都按人头算,每人收一碗米饭钱,这属于是霸王条款。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碗米饭虽然不值多少钱,但店家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男子点了1碗饭被餐馆收了3碗的钱,大家对餐馆的行为怎么评价呢?#湖州头条#

#新春庙会# 冬天是吃羊肉的季节,红烧,白煮,白切,锅子,烤全羊,冻羊肉……

其他的吃法一年四季都可以有,唯独冻羊肉,只有冬天才有,湖州人,好像对本地湖羊情有独钟,对冻羊肉更是情有独钟,冬天,不吃上几次冻羊肉,感觉都没有过冬天。

当然,绝大部分人只有去饭店或者羊肉店买,很少有人会自己做。现在又有新的方法了,早早地去农村定一只或者两只散养的湖羊,到冬天,就在湖羊主人家现场斩杀,让主人帮忙做羊肉,羊头羊肚羊脚都不浪费,做好了拿回家,自己吃,送朋友,送亲戚,经济实惠。

这不,一大早的,红烧羊肉,冻羊肉都有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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