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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甲乙级 吉林省公务员甲乙丙级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0-09-21 2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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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甲乙级 吉林省公务员甲乙丙级有什么区别

北京无症状为啥这么少?

北京疫情让人看不懂

一连几天我都在观察北京的抗疫情况,北京的新冠病毒应该也是奥米克戎。奥密克戎疫情全国多地都有,最严重的是吉林和上海,我所在的城市和吉林接壤,也算比较严重了,目前已经社会面清零了。纵观全国的疫情,都是无症状感染者数远远高于确诊人数。回头看北京的疫情,到昨天为止每天公布感染者都是确诊人数很多,两位数以上,而无症状感染人数却始终至个位数,无症状远远低于确诊的,这就很奇怪了。难道北京的病毒株不是奥密克戎?或者是北京没有全民做普筛?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呢?

#吉林头条##吉林身边事# #停水通知#

停水通知

这些用户别忘了接水

2月24日

14点——16点

停水影响范围

乾丰园1号楼——33号楼

乾丰园甲乙楼、乾丰园400号楼

连锦综合楼,连锦1号楼至6号楼

哈达大街16号楼,街坊9号楼

莲花二建1号楼至5号楼

乾丰园砖厂7号楼至9号楼

国贸六号楼,国贸7号楼

以上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买房必须核实房屋产权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交完定金得知房子不是房主的#

吉林公主岭的陈先生向媒体爆料:他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签了合同,买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发现,房子根本不是卖方的,这使他遭受了很大损失。

陈先生描述的情况是:他通过中介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与公主岭市的李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市某小区的一套居民住宅楼房,房屋总价款34万2千元,定金2万2千元;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办理手续的日期;并且还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此协议的任何一款或有欺诈行为均以违约论处,另外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或欺诈方将付总房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陈先生支付了定金,还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但到约定的办手续的日期,却发现办不了手续。陈先生进一步了解得知,这套房子仍然是开发商尚未售出的,李先生并不是房主。陈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实际上也是早已知情的,李先生和中介公司共同欺骗了他。

媒体采访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回复:李先生不是房主的情况,中介公司并不知情,中介公司也多次催促李先生解决问题。

现在,陈先生已经把李先生和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是房主却卖房子,卖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个案例中,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背此协议的任何一款或有欺诈行为均以违约论处,另外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或欺诈方将付总房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因此,根据合同的约定,陈先生可以起诉到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未核实房屋产权信息,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这个案例中,如果确认了中介公司明知道卖方不是房主,却仍然促成交易,收取中介费的,这就可以认定属于中介公司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情况,陈先生可以起诉到到法院,要求按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标准退一赔三。

总之,买房是大事,即使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的,买房人也需要核实房屋产权等最基本的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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