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银行贷款房子担保房管局 办理房贷担保人

银行贷款房子担保房管局 办理房贷担保人

时间:2023-09-06 19:12:51

相关推荐

银行贷款房子担保房管局 办理房贷担保人

买房退税了,还有2个月就截止了,没办理的家人们抓紧办理了!

有房贷还月供的朋友们,抓紧时间去办理退税,这相当于给你发钱,小安担保这是真的,赶紧去操作一下,条件是房产申请的贷款属于首套房,住房贷款退的税是个人所得税,不是购房时所缴纳的契税。

我来说一下步骤,先下一个个人所得税APP,

第一步点我要办税,

第二。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三步,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第四步,点击贷款合同

第五步,转发给你身边有买房的朋友,现在省一笔钱呢,有退几百的,有退几千的,有退几万的,还有需要补交的,快看看你能省多少钱吧!

济南买房有问必答!

关注小安,济南买房问过小安在做决定!

未形成销售、未办理房产证在房产登记大厅登记的的“新”房银行不会放贷的!银行的查询系统对房地产了解的比你深刻!你基本常识不懂啊!销售完毕的新房才会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的房主会有个人信用的担保、首付款等因素在里面所以银行才会放款!你说的这种情况只适合囤在手里的二手房,但二手房不会抵押贷款到70%!多学点常识再发布这样的文章!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好处!

名下有房的都做房产抵押了,哪里用担保,做信贷的情况下,银行查到有房有公司,也不一定要他找担保人了,有几套房贷100万还要担保,八成有问题

计划改善住房条件,准备卖房。昨天,把房子贷款还清了,清贷手续还挺多的,一共需要跑3个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津房置换担保公司、房管局),但是手续倒不难办。俩人纯公积金贷款45万,5年陆续还清了,缴纳4.6万的利息。离大房子又进了一步,我的孩子也终于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别人生下来就有的东西,我们用了几十年。加油,每个梦想都了不起[赞]#天津身边事# #天津生活# #民生天津#

银行个贷是阶段性担保+抵押的,产权证没做出之前,都是房产公司阶段性担保的,房子都没造好,怎么抵押?

蚂蚁说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钱是打给开发商的,凭什么要我还!”福建福安,一女子用多年的积蓄,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谁曾想到,没过多久她买的楼盘就停工成了烂尾楼,而且一直没有复工的迹象,还了两年房贷后,女子终于忍不可忍,将开发商和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不还房贷。这套房子是陈女士结婚后,和丈夫一起买的新房,购买时间是5月,首付21万余元,贷款了44万,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是两年后,9月30日。当时烂尾的楼盘还比较少,陈女士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买的房子会烂尾,结果呢?还没到交房时间,楼盘就突然停止施工。最开始,陈女士还抱着希望,觉得开发商会想办法解决,恢复施工,但事实证明,陈女士错了,直到她到法院去起诉,涉案楼盘都没有复工。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具体而言,只要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超过三个月,陈女士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结果不出所料,陈女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注意,陈女士买房子时,除了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还和银行签了按揭合同和抵押合同,法院在判决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也一并判决解除了按揭合同和抵押合同。对于解除购房合同一事,开发商没有意见,但是,对于解除合同后,银行发放的贷款,应该由开发商一方还,还是由开发商和陈女士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有不同看法。银行表示,陈女士买房子时和银行签了借款合同,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签了抵押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解除后,王某需要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对于解除合同后,银行还要自己继续还贷一事,陈女士不服,当即表示不同意,贷款是直接打到开发商账户上的,又没给我,凭什么要我继续还房贷?从法律上讲,陈女士要不要继续还房贷呢?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通俗地讲,就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的双方互负返还义务,无法返还就赔偿对方损失。对此,陈女士、开发商和银行三方都没有异议,合同解除了,应该退还嘛,问题是,应该由谁来还呢?开发商两手一摊,银行你别看我,我愿意还钱,但关键是我现在没钱,于是银行把目光锁定在陈女士身上。陈女士不同意继续还贷,并拿出了商品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陈女士认为,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贷款合同解除后,应该由开发商退还收受的购房贷款。但是,从法律上讲,银行的说法也有道理,借款合同上写的是银行和陈女士的名字,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解除后,陈女士也要承担返还义务。最高法在审过的类似案例中表示,在购房人没有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要求购房人归还贷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明显不合理,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最终,最高法以违反公平原则,判了银行败诉,支持了购房人的诉讼请求,回归到本案,本案的一审、二审都支持购房人的诉讼请求,但银行不服,又申请了再审。最后,再审法院审查后,让银行失望了,因为再审法院认为,一审、二审的判决没有问题,按揭合同解除后,应该由开发商还款,购房人不用继续还贷!@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探讨人心与法律。………………………………………头条热榜 #头号周刊# #福建# #楼盘逾期未交付 法院支持业主不还贷#

#退休教师三亚买22套房未拿到#果然不出所料,大家的焦点并不在这位退休教师与开发商之间的房产纠纷上,而是都聚集在了“退休教师”和“22套方”这两个关键点上了,而且几乎一致的都在质疑这位退休老师的收入合法性。

对于自己的收,这位教师称,自己在退休后曾和朋友一起创业,由于其早年被学校派到海南从事外联工作,所以对海南也比较熟悉。如果说退休后经商的话,买22套房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当然,第一桶金到底怎么来的,这个可能就很难说清了,估计说了也会有很多人不相信。

这位退休教师说是22套房子没拿到,但开发商则说是借贷关系,是自己当初借钱时,把房子担保的合同写在了里面,现在开发商资金链断了,没钱还债,所以根据合同约束,就要拿房子来顶账,这种方式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并被判执行。

#媒体人周刊#

今天杭州二手房交易政策瞬间刷爆网络!都拍手叫好!其实问题两面看!

中介,对买房租房客来说,中介费确实高!这个是让人恨的!

但是,买房不同于租房,这里面涉及到房屋是否真的一房一卖,各种属性查实!

另外一个资金监管担保,这时候没有中介,就会全部资金进入房管局的第三方担保银行!

卖房和买房的人这时候带着各自的本本和资金去了交易大厅,瞬间发现各种手续办理就会让你疯狂。

突然,催生了一个行业,房产交易中心的串串,负责帮你对接!

这是后中介费可以下降,并且中介公司的人员部分可以转成串串继续工作!

个人,最近才用链家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费2%,确实贵,但是,基本上没跑过,花钱管用!

对于有大把时间的人可以不用中介,我觉得没问题!

第三人以房产做抵押为他人担保但未办理抵押手续是否要担责?

本律师所认为,第三人以房产做抵押,为他人债务做担保,且交付了房产证,即使未办理抵押手续,一般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李某与朱某文、朱某惠监督案,检察院查明,朱某文欠李某本息50万,朱某文的姐姐朱某惠将自有的房产证交付给李某,并书面承诺为朱某文进行抵押担保,但未到房产局办抵押手续,一审法院判朱某文还款50万元,朱某惠不承担责任。检察院认为,李某与朱某惠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且有效,进行了抗诉,后法院改判朱某惠以涉案房屋价值为限对朱某文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作者:广西文灿律师所 蒋文灿律师 于南宁)

如果觉得《银行贷款房子担保房管局 办理房贷担保人》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