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完善国家助学# 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
近日,从北京考试报获悉,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具体详情如下图↓↓↓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这都要开学了,我的助学贷款怎么还没到账呀?我都转了2万的手续费了,到底什么时候放款啊?[泪奔]”王同学焦急地来到厦门分行营业部。
安安接待后,询问同学是否具有贷款合同?“有啊!”王同学立即掏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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