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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担保公司做信用贷款 给信用贷款做担保

时间:2020-11-11 03: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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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担保公司做信用贷款 给信用贷款做担保

对于信用不好的客户,哄骗别人说已经下来额度,要这些信用不好的客户推荐担保人过来贷款。这这种事在深圳福田金融中心最多,我差点被朋友骗进去做担保人了

用人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发不出工资,这老板就想出了一个奇葩的办法;公司来做担保,让员工自己去银行贷款,这贷出来的钱就视为给员工发的工资,再由公司来偿还贷款;这乍一听是个可行的办法;但是拿个工资还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吗?员工确实通过贷款的方式拿到了这笔所谓的工资,但这钱却是以你自己的名义贷出的;这贷款到期了,公司又资金周转困难还不上钱,那可是会影响到你本人征信的,银行可以直接执行员工本人;如果是单位欠薪,真到了要破产,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那么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要优先于所有其他债权的;但如果这钱是劳动者自己从银行贷款出来的,那么这个钱的性质就变了,就不在具有这种工资报酬的性质了;所以您说冒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沈阳律师##普法行动##辽宁电视台特邀合作单位#@辽宁君秀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州,一位谭女士应聘了一家底薪6500的公司,12天后被辞退,因为工资结算发生了不愉快。

谭女士表示,公司是一家商务咨询公司,自己的工作内容就是负责打电话,邀请客户来贷款。而贷款的对象都是那些征信差的人,实际上还需要这些征信差的人再找担保才可以贷款,一般都是找自己的朋友做担保。根据担保人的资质情况,额度不一样,公司收取1%的诚意金。

公司有5天的试用期,通过之后,工作了12天,新主管认为她不合适,辞退了她。谭女士咨询工资的事,对方却说试用期过后又给了谭女士7天的观察期,发现确实不太合适,才告诉了她不录用。

谭女士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表现还可以,12天里拉到了5个客户,其中有4个客户已经签了合同,他们还没有找担保。谭女士被辞退后,找公司结算工资,公司给她的说法是:一共工作了10天,试岗5天,通过的话100/天,没有通过,就是50/天,也就是没有通过,因此10天一共给补贴500元,公司把你辞退,补贴双倍补偿,一共1000元。

对于这个金额,谭女士不认可。认为之前说好的底薪是6500元,自己工作了12天,公司需要支付2600元的工资,另外,公司辞退她,需要陪伴自己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3250元,一共5850元。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的说法是忘记签了,谭女士表示当时公司说有协议,给自己看了协议,但是看的是别人的协议,并没有给自己签协议。和每个人都有协议,唯独忘了给谭女士了。

为此,谭女士找来了记者。记者随同谭女士赶到公司,一位王先生把记者带进了洽谈室,王先生先问了一句:“你们现在全程都需要拍摄是吧”,记者说:“对的,不然是她单方面说辞,我们要有记录。”

王先生说“不要拍我脸”,随后表示不会接受采访,让谭女士直接去仲裁。记者把问题反馈给当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也建议唐女士走劳动仲裁……

看了这个报道,首先一点来说,唐女士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肯定是被动了。因为这样,工资标准就无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给予唐女士双倍工资是对的,但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公司解释都是试用期和观察期,那这种说法似乎也没错,只能按试用期工资标准补偿。

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唐女士确实可以根据这个规定索要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这件事情中,唐女士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必然是吃亏的。

另外,这样的公司真能给到6500的底薪吗?非常让人怀疑,哪里有这么好的事?很可能一开始就是个套路罢了!

#杭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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