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疫区来昌江人员
主动报告的紧急通告
目前,我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例,为了加强我县疫情管控,对全体市民负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加强对重点疫区来返我县人员主动报告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1月8日以来重点疫区来昌江返昌江人员以及和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于2月1日前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报告;对不报告引发传播感染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视为危害公众安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重点疫区来昌江返昌江人员知情人或其他社会公众如发现重点疫区来昌江返昌江人员线索,必须向昌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联系电 话:26622072)。如不报告引发疫情将对疫情发生区域采取最严厉的隔离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昌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月1日
来源: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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