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不得擅自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9月3日消息,厦门市公安局: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厦门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实施期限为9月3日至9月12日。
通告中指出,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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