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厦门一男子被判刑3年!只因这个特殊爱好……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厦门一男子被判刑3年!只因这个特殊爱好……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时间:2020-02-20 16:31:44

相关推荐

厦门一男子被判刑3年!只因这个特殊爱好……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厦门一男子肠子都要悔青了只因他的一个特殊爱好竟摊上大事惹上牢狱之灾!判刑3年!罚款2万!

而该男子的爱好就是——收藏工艺品并购买了些特殊鸟头制品送客户结果惨了!有这爱好的要当心了!

近日,同安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孟某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生意伙伴介绍

他购买了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孟某与陈某一直有玉石生意往来,后来孟某听陈某介绍有种鸟类制作的工艺品很精致。于是,孟某想买来一些自己收藏和送客户,4月,孟某联系陈某(已判刑)购买盔犀鸟制品,同年5月,陈某至福建省某工艺美术城,以人民币105000元价格向“娟子”(另案处理)购买不规则动物骨骼、锥形动物制品各38件及动物骨骼雕刻的观音头像工艺品2件后带回福州。

随后,孟某指示陈某驾车将上述物品从福州运至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国际机场,以托运“工艺品”为名交给事先联系好的某航空公司机组成员,准备随当日航班运回北京交给其本人。当日,机组成员在携带上述物品通过机场候机楼工作人员安检通道时被安检人员查获

逃至国外难心安

回国自首认罪认罚

听闻自己购买的物品被查,陈某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害怕受到法律惩罚,他一度潜逃到了国外。然而,自己的亲人、事业均在国内,陈某知道自己怎么也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4月2日,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经鉴定

上述38件不规则动物骨骼是盔犀鸟中空的盔突,38件锥形动物制品是切割掉的盔犀鸟嘴上喙的前端部分,2件观音头像工艺品是盔犀鸟的盔突雕刻而成的工艺品。盔犀鸟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物种名单,上述物品价值合计人民币133600元。案件审理期间,孟某预缴人民币20000元,用于执行罚金刑,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人民币133600元。

获刑加罚金

他悔不当初……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伙同他人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1336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孟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当庭亦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动缴纳罚金及生态修复赔偿金,悔罪表现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具体情节,结合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孟某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判决孟某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只因爱好收藏和生意往来需要

购买濒危鸟类工艺品,潜逃国外

最终尝到牢狱之灾

……

收藏需谨慎

特别是一些动物制品!

先来认识一下

此案涉及的濒危鸟类

盔犀鸟

盔犀鸟:是所有犀鸟科鸟类中体型最大的,体长110-120厘米,雄鸟体重3.1千克,雌鸟体重2.6-2.8千克。头骨像头盔,套在突出的喙上面。头盔凹凸变化,突与颅骨相关联,与其他犀鸟不同,头骨内部为实心,构成近10%的鸟的总重量。头部、颈部、背部、翅上覆羽、胸部和上腹部羽毛呈深棕色,具金属光泽;翅膀的边缘及尾羽为白色,并有黑色宽条纹。下腹部白色。

盔犀鸟因其头骨因其头胄为实心,外红内黄,制成的各种工艺品被广为收藏,被称为鹤顶红。是华盛顿公约(CITES)一级保护物种(极其濒危,禁止其国际贸易)。

再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五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二十三条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保护森林资源、动物资源人人有责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惹祸上身!

来源: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报料、投稿、业务推广,商务合作请加18876550678(八闽快讯)

如果觉得《厦门一男子被判刑3年!只因这个特殊爱好……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