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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文化】古代丧葬文化中的丁忧与守制 有人因不遵守而遭到流放

时间:2019-04-01 0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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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文化】古代丧葬文化中的丁忧与守制 有人因不遵守而遭到流放

守制就是居丧服孝,即孝子居丧期间在衣食住行方面必严格遵守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守制者的日常生活一切简,要像苦行僧一样过苦日子,不能享乐,并以种种压抑人性的极端方式来体现所谓的孝道。所以居丧也叫“丁忧”或“丁艰”。丁父忧又叫丁外艰,丁母忧又叫丁内艰。以下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看看孝子守制时的日常生活是如何一切从简的。

衣。亲人初死,服孝者就应除去华丽的服饰换以素淡的衣服。大验次日就要换上正式的丧服,“五服之人,各服其服”。服期内一般还不能洗澡,不能剃头,不能更换衣服等。

食。饮食必须严格节制。父母初终的三日内,孝子不能饮水也不得进食,必须空腹尽哀,大殓之后方可少量食粥。居丧期间只能吃缺盐寡味的粥饭,禁食瓜果菜蔬,更不要说酒肉了。《礼记·檀弓》中说曾子执亲丧“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梁书·昭明太子传》中说萧统丧母,“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丧事未完人已消瘦得不行了。这些都是为后人所称颂的事例。当然也有因贪口福而受谴责甚至惩处的例子。《晋书·何曾传》中说阮籍居丧期间饮酒食肉,被指责为“败俗之人”;《日知录》中说唐人陆慎余与其兄在守制期间穿着华丽的衣服,上街游玩并饮酒食肉,结果各被打了四十板子逐出京城,陆慎余还遭到流放。

住。住处必须简陋,不得奢华,未葬之前,应在中门外先搭个茅棚作为起居处,谓之倚庐。“寝苫枕块”,睡草席枕砖头泥块,身穿孝服守于庐中,深居简出不与人来往,睡觉也要和衣而卧。下葬之后,则于墓旁搭棚而居,谓之墓庐。而且,居庐守制期间不得与妻妾同房。《后汉书·陈着传》中说一个叫赵宣的儒生,为博取孝名竟在墓道中居丧守了二十多年,于是以孝得到了推荐。不料太守陈蓄前去访察时,竟访出他在墓道中与妻子生养了五个孩子,结果被下狱治罪。唐朝的法律也规定,居父母丧而生子者处一年徒刑(《唐律疏议》)。

行。居丧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娶妇嫁女,访亲会友也要受到限制,更不允许接受推举或参加科举去做官。汉律规定,“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隋唐时有父母之丧的也是绝对不能去应举的,其他尚可酌情而定;北宋时竞严到缌麻之丧也不得参加科举了,一个叫时稹的人“冒缌而举”,竟“为同辈所讼”,结果真宗居然命御史台去劾问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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