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实行限额报销,根据生育医疗费住院票据实数,补助标准最高为:顺产(自然分娩)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300元。
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5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依住院票据最高报销5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依据票据最高报销800元。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产前检查
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50元。
(二)分娩住院
1、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800元
2、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8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200元
2、流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00元
3、引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7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50元
5、输卵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00元
6、输精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000元
7、输卵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000元。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2)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3)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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