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超过起付标准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6%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4%20000元至8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 注:80000元以上部分,由救助基金给予补助起付标准至20000元部分的,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比例按在职职工的标准下调40%。
转外住院:个人自负10%后,再按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居外住院:个人自负5%后,再按市内最高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如果觉得《连云港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