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6日开始爆发的“湖南养天和大药房状告国家食药总局(CFDA)”一案,备受医药行业关注。2月6日,国家食药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该问题对外表示,已经注意到被湖南养天和大药房起诉的报道,已经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并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养天和状告国家食药总局,认为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网不合规、不合法、不合理。新闻发言人对此一一进行了回应。
针对养天和起诉“国家食药总局推行药品电子监管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国家食药总局认为,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网符合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国家食药总局可以给予必要指导,所以合规合法。
针对养天和起诉“国家食药总局推行药品电子监管不合理”的问题,国家食药总局认为,各项监管措施的制定都要考虑其经济性、有效性、公平性、合法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取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国家食药总局正在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并将作出妥善处理。
事件简要回顾
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起诉书。这给已经推行多年药品电子监管网并且带来额外成本的医药流通行业引燃了舆论爆发的导火索。虽然,这并不是业内人士第一次勇敢地站出来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网,但是养天和获得了众多业内人士以及网友的大力支持与声援。1月30日,三大上市公司,共同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网,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推行“不公、不智、不仁”。2月1日,山东漱玉平民大药房、山东燕喜堂、石家庄新兴药房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进行声援。随后,又有多家大型零售药店发声,反对不合理不合规的药品电子监管网。
阿里健康回应
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方,在这起案件中,阿里健康虽然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却是实际上的“众矢之的”。直到1月28日,阿里健康才发布公告进行回应。阿里健康的公告称:并未从国家食药总局收到停止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任何通知。并且,对于公众关于阿里健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个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公告如此解释:阿里健康是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受委托技术运营商,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原因是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一直归国家食药总局所有。阿里健康仅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药品电子监管网何去何从
此前有传言国家食药总局在被起诉后立即召开了座谈会,并且副局长孙咸泽在会后表示将收回阿里健康对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权。不过,从国家食药总局的最新正式表态来看,似乎并没有,一方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方是众多知名连锁药企,一方是背景深厚的阿里健康,推行多年却始终不被药企支持的药品电子监管网最终将何去何从,我们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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